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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7-06-21 11:18  

各党支部:

建设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是推进党建信息化的重要里程碑,是促进解决党员管理突出问题的重要手段。按照校党委组织部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就离退处党委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离退处党委安排621日至72日开始离退休党员信息采集工作

一、工作安排

1、党支部信息采集阶段(621-72日)

各党支部指导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纸质版,经本人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因外出、失联、年老体弱等原因无法填写表格的,可由党支部书记代为填写,并在表的右上角标注“代填写”。为提高工作效率,此表格的填写可充分利用2016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党员填写的《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相关信息。党支部对所有党员填报的《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复核无误后,书记签字后报送至离退处党委。

2、分党委汇总、审核阶段(73-75日)

离退处党委收集汇总所属党支部报送的《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依据党支部成立文件、党员档案和其他相关材料,对其准确性、完整性进行逐一审核。 审核无误后,如实填报本单位《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汇总表》、《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以及分党委《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汇总表》。

3、信息录入阶段(76-714日)

分党委组织专门人员,把各类统计信息汇总录入系统。在对录入信息认真校核后,把导出的党员信息电子表格文件或录入的电子版《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发送给相应支部,用于日常管理。

二、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书记主抓这项工作,各党支部要指定信息采集员,负责党员信息的采集、校对和后期工作,确保责任明确到人,工作落到实处。

2 各党支部要强化保密意识,除正常业务需要外,一律不得向外提供、发布和泄露有关信息。

 

工作联系人:李琦    电话:33579613

                  刘慜   电话:86193122

 

 

                       离退处党委 

                     2017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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