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自己所要申报的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病种及鉴定标准见附表1)
二、明确该病种鉴定所委托的医院(见附表1)
三、按要求填写《省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疾病申报表》(即表格中的深色区域)。(见附表2)
四、准备以下资料:
1.本人照片2张
2.本人医保卡
3.申报鉴定病种三年内所有相关资料,如:住院病历、相关病种检查报告、化验单等。
五、申报者本人或委托人携带以上资料至相关鉴定医院医保科办理鉴定手续。
六、根据文件规定,鉴定医院医保办按要求初步审核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单,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相关结论。
校医院
2014.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