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离退休教职工: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离退休职工困难帮扶工作,促进校园和谐,现根据《陕西科技大学生活困难离退休职工帮扶实施办法》,拟对生活困难离退休职工进行一次性帮扶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条件
我校在编的离退休职工(不含去世的离退休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
1、离退休职工本人患有大病、重病、职业病或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且个人负担医药费较重,造成生活困难者;
2、因配偶或子女身患重大疾病、智障、残疾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靠其直接供养,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者;
3、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家庭意外变故,经济损失严重,造成生活困难者;
4、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者;
5、孤寡、失独及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离退休职工。
二、困难补助标准
困难补助的标准一般分为2000元、3000元、5000元三个等次。
1、离退休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住院自付费用超过二万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自负超过三万元的一次性补助3000元;自负超过四万元的一次性补助5000元;
2、离退休职工配偶患重病,家庭负担医疗费用超过三万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超过四万元的一次性补助3000元;
3、特殊情况由评审组评议确定。
三、申报落实程序
1、个人认真如实填写《陕西科技大学生活困难离退休职工帮扶申请表》(见附件),附件可在校园网离退处网页“相关下载”中下载。
2、患重病或伤残(本人或家人)、以及遭遇严重灾害事故的离退休职工,在申请时,需附有关住院诊断、灾害事故处理证明的复印件。
3、2024年11月10日前,未央校区、太华路校区离退休教职工将申请材料交刘慜;咸阳校区的离退休教职工将申请材料交李琦。各校区按照申报条件进行严格初审,将通过初审的人员材料交处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情况汇总。
4、召开含有离退休教职工代表的“生活困难离退休教职工帮扶评审小组”会议,确定帮扶等次、额度及帮扶对象名单。评审结束后不再接受申报工作。
5、按照“生活困难离退休教职工帮扶评审小组”决议,对帮扶等次、额度及帮扶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6、公示结束后,离退处离退休职工困难帮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帮扶等次、额度及帮扶对象。
四、其他
1、为使更多老同志能够享受到组织关怀,对一个人的生活困难连续帮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2、联系电话: 86193122(西安校区)、33579615(咸阳校区)
特此通知
离退休工作处
2024年10月30日